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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婚外情调查:代位继承有限制吗

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112次 返回列表
代位继承有限制吗

一、代位继承有限制吗

有。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

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有限制吗

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则设定上存在着以下几项限制条件:

首先,被赋予继承资格的被代位继承人需于遗产分配开启之前自然离世。

在代位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被代位继承人早于被继承人逝去的状况,这种情况下,从客观角度来看,被代位继承人便无法行使他原本应得的继承权益;

其次,被代位继承人应当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存在。

根据法律条款,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其父亲或母亲去世后比他们先行去世时,他们的孩子可以取代他们,获取继承权利;

再者,代位继承只针对被代位继承人的下一代直系亲属有效,包括他们的子女、孙子、外孙以及玄孙等。

这个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亲属都没有行使带位继承的权利;

第四,代位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方式下才能产生;

最后,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获得被代位继承人可以获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确实存在。首先,在这种情况下,被代位人必须早于被继承人离世。这不仅构成了我国代位继承制度得以确立的基本前提和唯一依据,同时也是它与转继承制度的关键性差别之一。其次,该被代位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而非其他法定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人若是早于被继承人离世则不能产生代位继承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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